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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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律师委员会
      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是1996年8月经上海市司法局批准的综合性事务所,专业提供上海房产律师,上海拆迁律师等律师法律问题咨询,及其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.

      律所办公地点位于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00号新理想大厦9层(5A甲级写字楼).地铁1/3/4号线上海火车站6号口出站,交通极为便利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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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劳动合同纠纷法律咨询+工伤赔偿+专业劳动争议律师
 
  上海市上海公源律师事务所(以下简称“公源”)是1999年经上海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。18年来,华天成为数以千计的客户提供过优质的服务,并赢得了客户的信赖。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,华天成根据案件类型匹配专业律师团队。
  提供未签劳动合同、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、工伤三项(工伤认定、工伤鉴定、工伤赔偿)、劳动保险等纠纷的法律服务。

劳动者服务内容:
(1)向公司发送有关劳动争议的律师函和书面通知。 
(2)代理因劳动争议产生得仲裁、诉讼业务。
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,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:
(1)协商:发生劳动争议,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,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,达成和解协议。
(2)调解:发生劳动争议的,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、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、在乡镇、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。申请调解的可以口头形式,也可书面形式,达成调解协议后,双方必须履行。
(3)仲裁:不愿调解、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,可以向县(区)市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,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。劳动者必须注意及时申请,否则申请事项将被驳回。
(4)诉讼: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,不经仲裁不能直接提起诉讼。另需注意,诉讼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,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,仲裁《裁决书》即发生效力。
 
公司服务内容:劳动法事务管理 
(1) 审核公司人事规章(员工手册、奖惩条例、薪资福利假期管理、合同管理办法)存在的风险、法律漏洞进行提示,并针对企业具体的情况提出修改意见。 
(2) 审核公司原劳动合同(劳动合同、保密协议、竞业限制协议、服务期协议),进行风险、法律漏洞提示并针对企业具体的情况予以修改、完善。 
(3) 审核公司原用工流程(招用工、变更岗位、薪资、终止、解除劳动合同),进行风险、法律漏洞提示并针对企业具体的情况提出修改意见。 
(4) 公司用工流程、合同使用、法律风险规避内部培训。 
(5) 公司日常劳动用工法律问题咨询。 
(6) 为公司与劳动行政部门交涉提供法律支持。 
(7) 支持公司与工会、职工代表大会、职工谈判以及劳动纠纷处理。 
(8) 工伤处理,工伤鉴定、劳动能力鉴定、工伤补偿协议制定。 
(9)代理员工向公司提出的劳动争议案件。

经典案例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-专业法律服务12年,成功案例2000+
夏某诉吴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夏某诉吴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
长宁区X室房屋系夏先生、张女士、夏小小共同共有。2016年1月5日,经志气房产居间,吴男、张小姐(乙方)与夏先生及妻儿(张女士、夏小小)(甲方)就该房屋签订《房地产买卖协议》一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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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卖卖与周买买、何美美房屋买卖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周卖卖与周买买、何美美房屋买卖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
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: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,第三人善意购买、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,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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童先生与汤先生、陈女士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童先生与汤先生、陈女士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
《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三条动迁安置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3年内,不得转让、抵押,但依法发生继承等非交易类行为以及由原安置区、县的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回购的除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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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工商银行静安支行与兴公司、新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中国工商银行静安支行与兴公司、新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
《担保法》第28条规定: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,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;保证人放弃物的担保的,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。该规定采用了“物的担保责任绝对优先”观点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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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户推迟25天,卖方能解除房产合同吗? 过户推迟25天,卖方能解除房产合同吗?
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,“当事人协商一致,可以解除合同。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。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,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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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答
问:劳动纠纷我在公司做了一年半了,期间没有签任何合同。现在因为工作安排适应不了,工作量太大,所以写了辞答:职报告,老板也同意了。那我还可以申请劳动赔偿吗?
答:如果双方协商不成,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,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的。

问:7月份在我公司离职的出纳,工作未交接完成,导致耽误了现在财务的工作,很多凭证找不到。离职人以为我公司不给她发工资,其实我们公司所有员工都没还领工资,并不是我们公司不给她发工资。另我公司跟她沟通过让她过来公司交接一下工作,她一直不来。这种事仲裁怎么处理?
答:就正常处理,积极起诉就行。让他过来办交接及时给他结工资
另,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,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。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,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。经济损失的赔偿,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。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%。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,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。

问:工伤纠纷事件,劳动局有没有权利处理?
答:劳动局有权利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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