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劳动纠纷我在公司做了一年半了,期间没有签任何合同。现在因为工作安排适应不了,工作量太大,所以写了辞答:职报告,老板也同意了。那我还可以申请劳动赔偿吗?
答:如果双方协商不成,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,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的。
问:7月份在我公司离职的出纳,工作未交接完成,导致耽误了现在财务的工作,很多凭证找不到。离职人以为我公司不给她发工资,其实我们公司所有员工都没还领工资,并不是我们公司不给她发工资。另我公司跟她沟通过让她过来公司交接一下工作,她一直不来。这种事仲裁怎么处理?
答:就正常处理,积极起诉就行。让他过来办交接及时给他结工资
另,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,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。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,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。经济损失的赔偿,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。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%。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,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。
问:工伤纠纷事件,劳动局有没有权利处理?
答:劳动局有权利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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